2016年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比赛中发生“替跑者”猝死事件,死者吴某钢家属将赛事运营方和转让号码布者李某华告上法庭,要求赛事运营方厦门文广XX有限公司和李某华连带赔偿吴某钢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3万余元。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二李某华的委托后,指派金融衍生品部黄梦奇律师、钟建律师担任代理律师。
随后,代理律师组织团队进行了大量的侵权责任判例检索、法律法规整理以及侵权责任论著研究。首先,代理律师通过可视化图表的方式向合议庭成员还原了整个案情的来龙去脉,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向合议庭成员论证了被告二李某华转让号码牌的行为与吴某钢的死亡不具有侵权责任法上的因果关系。其次,代理律师通过论述吴某钢在本案中存在过错,向合议庭成员论证本案也不适用公平原则。*后,代理律师从社会效果方面,向合议庭成员论证被告二吴某华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或补偿责任。*终,一审、二审法院均采纳了代理律师的观点,驳回了原告(上诉人)的所有诉讼请求。
黄梦奇律师认为,本案作为国内首例马拉松替跑猝死案,也是非常经典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例,为了论证被告二不承担侵权责任,代理律师撰写了将近23页的《代理词》,涉及法律观点涵盖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好意施惠、无权代理、表见代理、赠与、法律因果关系认定、公平原则等等。案件从一开始就引起了包括央视在内的各大媒体的关注,希望本案的判决能给现在正如火如荼开展的马拉松体育运动带来积极的思考。*后,为便于各位学习研究本案,代理律师将本案的来龙去脉图向各位予以公布。